发布时间:2013-07-17 张凤琴
1.无牙合患者,因牙槽骨吸收,外伤,手术等原因使牙槽骨有较大形态改变,修复体固位不良。
2.口腔肌肉协调不良,影响带义齿。
3.口腔黏膜组织耐受性较差,无法适应可摘义齿者。
4.异常的口腔习惯,使其发生疼痛,引起可摘义齿不稳定者。
5.对修复牙有较高要求,常规义齿不能满足者。
6.咽反射过敏,因呕吐等无法用传统义齿修复者。
7.使用义齿感觉发音不便或职业需要不能带义齿者。
8.精神因素无法适应者。
9.基牙数目,位子不良,且缺牙具备种植者。
10.个别牙或邻牙不易做基牙者。
11.单双侧游离端缺失者。和多数牙缺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