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患者的饮食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4-09-17 陈贤楠

15岁到35岁的青少年是结核病的高发峰年龄,常有低热、乏力等全身症状和咳嗽、咯血等呼吸系统表现,当人体抵抗力降低时,经呼吸道或消化道初次侵入人体的结核菌,常在肺部或肠壁形成原发病灶。多在午后体温升高,一般为37~38℃之间,患者常常伴有全身乏力或消瘦,夜间盗汗,女性可导致月经不调或停经。

结核病患者的饮食:

1、补充优质蛋白

结核病人由于机体长期消耗,蛋白质分解代谢增加,结核病灶的修复又需要蛋白质作为原料,故蛋白质的供给必须充足。结核病人每日每千克体重需补充蛋白质1.5—2克。这些蛋白质主要从牛奶、禽蛋、鱼虾和禽、有的瘦肉中获得。特别是牛奶,不仅是蛋白质的良好来源,还是补充钙质的优良食品,对结核病灶的修复十分有益。

2、供给充足的热能

由于结核病患者常有持续低热,热能消耗也较常人为高。因此,每日每千克体重应供给热能40一50千卡,才能满足需要。这些热能主要从粮食和油脂中获得。结核病人的主食应多样化,除米、面外,还应常吃一些玉米、小米及薯类等粗粮。这样不但可以调剂病人的口味,还可提高维生素B1、维生素B2和纤维素的摄人量。主食每日约需500克左右。脂肪应选用富含不饱和脂肪酸和维生素E的植物泊作为烹调用油,每日25—30克,加上食品中含的脂肪,每日总摄入量不应超过60克。

3、补足维生素和钙

结核病人体质消耗越严重,对维生素的需要量也越大。每日需供给维生意A 5000国际单位、维生素D 500国际单位、维生索B13—5毫克、维生素B91.5—2毫克、维生家C 200一300毫克。这些维生素可从下述食品中获得:每天摄入500克左右的新鲜蔬菜,而且其中应有一半以上是绿色和红黄色的蔬菜。

4、饮食清淡爽口

饮食宜清淡、爽口,少油腻,注意色、香、味的调配,以增进食欲。若病情严重,咯血、高热时,应给易消化的半流汁饮食。待病情好转,再供给其他营养丰富的饮食。

谨记这些饮食禁忌:

对结核患者来说,管好自己的嘴巴非常重要,不能吃的东西一定不要吃,否则可能造成病情复发,带来严重后果。菠菜要少吃,咯血的病人要忌食。有的结核病人在食用鱼类和海鲜时易发生过敏,导致过敏的鱼类一般为无鳞鱼类和不新鲜的海鱼、淡水鱼,包括金枪鱼、马条鱼、鱿鱼、沙丁鱼、带鱼、黄花鱼、鲤鱼等。

结核病人不宜用牛奶和茶水送服药物;一定要禁酒,酒精会增加抗痨药物对肝脏的毒性作用,导致药物性肝炎,引起咯血;油炸、油腻的食品易加重抗痨期间肝脏的负担,应该少吃。

求医网温馨提示:原发性肺结核常无明显体征,有的伴有轻度全身症状如倦怠、低热、食欲减退等。原发性肺结核如能及时彻底治疗,一般预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