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18 王惠玲
“引产”是准妈妈们都不愿面对的问题。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医生不得不建议女性做引产手术,否则会有一些不良影响发生。那么,孕妇有哪些情况要做引产呢?
一、孕妇羊水过多:孕妇羊水过多会导致子宫底升高,孕妇胃部会受到压迫,甚至是心脏位移,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二、患有肾炎:怀孕后肾脏的负担会增加,如果女性本身就患有肾炎,在怀孕后病情会加重,对母体健康及胎儿的生长发育都不利,因此这种情况应该进行引产,结束妊娠。
三、宫内死胎: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就需要立即做引产手术排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四、糖尿病或其他严重的器质性疾病:如果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的器质性疾病,此类孕妇如果继续妊娠,则因身体虚弱等原因对母体及胎儿都不利,因此应该视情况进行引产。
五、胎儿畸形无法存活:在孕期时如果经过产前检查发现胎儿存在严重畸形或是无法存活等情况,也应该进行引产。
六、重度妊娠中毒症:重度妊娠中毒症如果经过治疗后病情还是没有好转,则孕妇继续妊娠便可能会发生子痫、胎盘早剥、子宫壁早剥等情况,可能会引发大出血,胎儿缺氧死亡等问题,因此孕期如果发生此类情况,应该进行引产。
上述为大家介绍了孕妇哪些情况需要做引产,相信大家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