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猪伪狂犬病的诊断方案

发布时间:2012-12-27 王惠玲

3.2.3紧急免疫接种:进行疫苗免疫接种是控制疫情乃至净化本病的重要措施。疫情发生后,给猪群接种疫苗可预防由本病导致的流产死胎和仔猪死亡,降低排毒量和缩短排毒持续时间,对于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经济损失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灭活疫苗不能在靶组织定植,因此难以阻止或降低潜伏感染;而活疫苗可在短期内产生保护抗体,有效阻止或降低潜伏感染。对于感染压力较大的阳性场的易感猪群,应用活疫苗可以提供更迅速、更充分的保护力。因此,阳性场不宜使用灭活苗,而往往注射基因缺失弱毒疫苗(活疫苗)。

具体做法是:将病猪隔离后,立即给全场未发病猪只(尤其是种猪和仔猪)一律进行基因缺失弱毒疫苗的紧急接种,尽快为易感猪只提供保护。3日龄内仔猪每头注射1头份,种猪每头注射2头份。在疫情基本平息后,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基因缺失疫苗的常规免疫接种。

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疫苗抗体水平检测,对疫苗抗体水平低下的个体或滴度参差不齐的群体予以补针或普注,以确保猪群保持较理想的疫苗抗体水平,避免本病发生,有效控制疫情。

3.2.4检测淘汰病猪:病猪和隐性带毒者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它们的存在是阳性场病原净化的最大障碍,应予特别关注。通常的做法是在疫情流行期间果断淘汰有临床症状的病猪,疫情平息后,则通过抽血检测来发现隐性带毒者。

(1)种猪场每年监测2次。种公猪(包括后备种公猪)应全部检测;种母猪(包括后备种母猪)按10~20%的比例抽检;商品猪不定期进行抽检。

(2)留作种用的仔猪在100日龄时检测。

(3)对有流产、产死胎、产木乃伊胎等症状的种母猪全部进行检测。

通过检测,掌握猪群野毒感染状况,对于野毒感染阳性猪隐性带毒者要坚决淘汰,种用仔猪,阴性留种,阳性一律淘汰;阳性公猪一定禁止用以采精或配种,发现一头淘汰一头,决不姑息;母猪一时无法淘汰的,也要严格限制其活动,防止猪猪接触和人为传播。然后逐步进行淘汰,最终将所有阳性猪与带毒者统统清除出场,建立无伪狂犬病的种猪群,以至最终根除净化。

但有些猪场业主错误认为,母猪发病不死,有了免疫力,不予淘汰;也有的单从经济上考虑,觉得淘汰一头种猪不合算。因此,对发病种猪持姑息态度,结果导致本病在场内对猪群的持续危害,招致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3.2.5清除传播媒介:进入生产区域人员和车辆严格消毒;一线生产人员严禁串栏串舍;生产工具不得混用;全场开展一次彻底的杀虫、灭蝇、灭鼠工作。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灭鼠问题,因为疫情一旦发生,鼠类就是本病毒的主要带毒者和传染媒介,是猪场控制伪狂犬病工作中一定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应予高度重视。同时,要加强饲料保管,严防鼠害,被老鼠粪尿污染的饲料切勿用来喂猪。

3.2.6加强消毒灭原:消毒是杀灭病原、防止疫情蔓延的有效手段。隔离病猪后,应严格消毒猪舍和周围环境,病猪舍可用2%~3%烧碱液或20%新鲜石灰乳消毒,并将消毒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粪便、污染物和生产污水,经消毒液严格处理后才可排放;病死猪尸及流产胎儿、胎衣等,应及时收集,用密封袋装好,深埋处理,防止病原扩散。总之,只要扎扎实实地抓好以上各项措施,伪狂犬病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最终根除净化的。

注:(1) 由于一般弱毒疫苗有毒力返强和基因缺失弱毒苗有重组变强的可能,因此,当阴性猪场注射疫苗时,建议使用基因缺失灭活苗,既安全,又便于鉴别野毒感染抗体和疫苗抗体;而发生疫情后,为使受威胁的易感猪群尽快得到疫苗抗体的有效保护,应选用基因缺失弱毒苗。

(2)免疫接种时, 一个猪场只能使用同一种基因缺失弱毒苗,不能使用两种或多种基因缺失弱毒苗,以防发生基因重组现象。

(3)感染后的母猪能长期带毒与排毒,对其实施免疫接种能有效降低其排毒量、缩短其排毒持续时间,对控制疫情具有重要意义。

(4)稀释疫苗须用专用稀释液,不得以生理盐水或纯净水代替。

(5) 病猪和隐性带毒者以及鼠类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要根除病原、净化猪场,必须定期进行抽样检测,发现病猪和隐性带毒者,并果断淘汰;还需加强常年灭鼠。

(6)本病对初生哺乳仔猪危害极大,为确保仔猪渡过这一难关,应特别关注妊娠母猪产前4周的免疫注射,以使母猪初乳中具有较高的母源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