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
10.6-19元
注射剂
静脉滴注本品0.4g,经0.5小时后达血药峰浓度(Cmax),约为5mg/ml,随后逐渐降低,1小时后血药浓度约为2mg/ml,4小时后血药浓度约为1.0mg/ml,9小时后血药浓度约为0.05mg/ml。本品迅速分布,分布半衰期(t1/2a)约为0.245±0.93小时,广泛分布于各组织、体液中,如肝、肾、肺、前列腺、睾丸、子宫及胆汁、痰液、水疱液、血、尿液等,但未见于中枢神经系统。血清蛋白结合率为10%~15%。从体内消除较慢,血消除半衰期(t1/2b)约为4.45±1.42小时,肾功能减退时可延长。肾脏(肾小球滤过和肾小管分泌)和肝胆系统为主要排泄途径,26%~32%以原形和小于10%以代谢物形式自尿中排出,自胆汁和(或)粪便排中的排出量占28%~30%。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者禁用。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 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 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 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10: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或应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11:18岁以下患者禁用。 12: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遮光,密闭保存。
36个月
国药准字H13022472
企业名称: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