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头孢克洛
成份:本品活性成分为头孢克洛化学名称:(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分子式 C15H14ClN3O4S·H2O 分子量 385.82
3.9-4元
其他剂型
临床应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如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肺炎等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2.耳鼻科感染:如中耳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3.泌尿系感染:如肾盂肾炎、膀胱炎等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 头孢克洛缓释胶囊克雷白氏杆菌属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引起。 4.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组织炎、疖、皮下脓疡、毛囊炎、乳腺炎等由金葡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 5.其它:麦粒肿、牙周组织炎、牙冠周围炎、腭炎、猩红热等。
与头孢克洛治疗有关的不良反应有: 1.过敏反应:根据报道,约占病人的1.5%,包括荨麻疹样皮疹(1/100、)。瘙痒、荨麻疹和库姆斯试验阳性,发生率均、在l/200以下。 2.曾有报道,使用头孢克洛会发生血清病样反应。这种反应的特点是出现多形性红斑、皮疹及其它伴有关节炎/关节痛的皮肤表现,发热或无发热。与典型的血清病不同之处在于很少与淋巴结病和蛋白尿有关,没有进入循环的免疫复合物,并且无反应后遗症的迹象。人们正在进行深入的研究,血清病样反应似乎是由于过敏,常常发生于头孢克洛第二疗程期间或正在进入第二疗程时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一般注童事项:长期使用头孢克洛,会使不敏感菌株大量繁殖。因此,对病人细心观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必须采取适当措施.曾有报道/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库姆斯氏试验呈直接阳性.有报道,在使用头孢克洛治疗时,发现库姆斯试验呈直接阳仃.必须认识到,例如在血液学研究或在输血的交叉配血过程中(当进行抗球蛋白试验时)或对其母亲在分娩前服过头包菌素新生儿进行库姆斯氏试验,库姆斯氏试验呈阳性可能与药物有关.存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时要慎用头孢克洛,因为头孢克洛在无尿症病人体内的半衰期为2.32.8小时。对
尚不明确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遏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遏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贮存
36个月
国药准字H10960224
企业名称: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化学制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