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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尼美舒利颗粒

【成分】

主要为尼美舒利。 化学名:4;mdash;硝基;mdash;2;mdash;苯氧基甲烷磺酰苯胺。 分子量:308.32

【价格】

1.7-17.5元

【剂型】

片剂

【适应症】

1.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 2.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不良反应】

1.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 2.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禁忌】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消化道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2.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具有出血症病史的患者慎用;   2.具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慎用;   3.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是服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慎用;   4.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应禁用此药;   5.在并用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治疗,进行眼科检查。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遏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贮藏】

密封,置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404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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