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乳酸左氧氟沙星
5.5-12元
注射剂
1.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3.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5.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6.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偶见纳差,恶心、呕吐、腹泻、失眠、头晕、头痛、皮疹及血清谷丙转氨酶升高及注射局部刺激症状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即可消失。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及癫痫患者禁用。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2.神经系统疾患者慎用。3.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以调整其剂量。4.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它凝血试验。5.性病患者治疗时,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以免耽误对梅毒的治疗。6.静脉滴注速度每100ml至少60分钟,滴速过快易引起静脉刺激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反应。7.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8.16岁以下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遏制细菌DNA旋转酶活性,遏制细菌DNA复制。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白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杆菌、部分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淋球菌等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衣原体等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遮光,密闭,置阴凉处保存。
24个月
国药准字H20113409
企业名称: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