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呋塞米片
本品主要成份为呋塞米,其化学名称为2-[(2-呋喃甲基)氨基]-5-(氨磺酰基)-4-氯苯甲酸。
3.1-6.8元
片剂
1.水肿性疾病 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于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 2.高血压 一般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优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 3.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 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 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 5.稀释性低钠血症 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 6.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 7. 急性药物毒物中毒 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少见者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间质性肾炎、甚至心脏骤停)、视觉模糊、黄视症、光敏感、头晕、头痛、纳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遏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快速静脉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4~15mg),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于其他有耳肾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在高钙血症时引起肾结石。尚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
尚未明确。
(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浓度下降。 (3)下列情况慎用: 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不良反应; ②糖尿病; 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⑤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 ⑥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 ⑦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 ⑧红斑狼疮,本药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⑨前列腺肥大。 (4)随访检查: ①血电解质,尤其是合用洋地黄类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肝肾功能损害者; ②血压,尤其是用于降压,大剂量应用或用于老年人; ③肾功能; ④肝功能; ⑤血糖; ⑥血尿酸; ⑦酸碱平衡情况; ⑧听力。 (5)药物剂量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然后根据利尿反应调整剂量,以减少水、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 (6)存在低钾血症或低钾血症倾向时,应注意补充钾盐。 (7)与降压药合用时,后者剂量应酌情调整。 (8)少尿或无尿患者应用最大剂量后24小时仍无效时应停药。 (9)运动员慎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密封。
尚不明确
国药准字10230621H
企业名称: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