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草乌甲素片
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42-47元
片剂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1.心脏病患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尚不明确
药物在肝及肾上腺含量最高,其次为肾、肺、脾及心脏,脑含量很低。给药后4小时各脏器内含量降低50%。一次剂量在6天内从尿内排除46%,从粪便内排除21.9%;尿液经检测未发现有代谢峰,表明进入人体内的本品均以原形物排除。
密闭保存。
24月
国药准字H20057421
企业名称: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