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布洛芬缓释胶囊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烷酮。
10-21元
胶囊剂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荨麻疹、瘙痒、极罕见严重皮肤过敏反应,剥脱性皮炎.史蒂文斯一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或大葩性皮肤病。如多形性红斑和表皮坏死松解症。 3.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 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自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或肝病。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或严重心力衰竭者禁用。 5.正在服用其他含有布洛芬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服用已知是特异性环氧化酶-2遏制剂药物的患者禁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较好在惨重或餐后服用。 3.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痞,粘膜捆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5.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官药)。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既往有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相关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尚不明确
本品能遏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没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
药品阴凉贮存区(20℃以下)
36个月
国药准字H20066622
企业名称: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