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注射用左氧氟沙星
盐酸左氧氟沙星。化学名称::(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盐酸盐的一水合物。
7.4-20元
注射剂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尚不明确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本品静脉滴注时间为每100ml不得少于60分钟;不宜与其他药物包括多价金属离子如镁、钙等溶液同瓶混合滴注; 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症状需停药; 6.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8.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理是通过遏制细菌DNA旋转酶(细菌拓扑异构酶Ⅱ)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而达到抗菌作用。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氏菌属、枸橼酸杆菌、不动杆菌属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球菌等革兰阴性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大鼠连续4周经口给予本品剂量分别为50、200、800mg/Kg,仅见800mg/Kg用药组动物出现中性白细胞的减少和骨髓M/E的上升;病理组织学可见肢关节表面出现轻度的变性改变。猕猴经口投药4周,100mg/Kg组动物出现流涎、腹泻、体重轻度和尿中pH值降低。大鼠经口给药26周,80和320mg/Kg剂量组动物出现流涎、尿中pH高,320mg/Kg组动物的排粪量增加,盲肠粘膜的杯状细胞出现肿大。猕猴经口给药26周时,在10、25、62.5mg/Kg剂量下均未出现明显毒性反应。生殖毒性:大鼠妊娠前、妊娠初期经口给药剂量达360mg/Kg时,均未见影响雌、雄动物的生殖能力,也未见影响胎儿。大鼠在器官形成期给药,剂量达90mg/Kg时,对胎儿和出生儿均未见明显影响。家兔经口给药50mg/Kg时,未出现胚胎、胎儿的致死作用以及迟缓胎儿生长的作用,也未出现致畸作用。大鼠围产期、授乳期经口给药达360mg/Kg时,对动物的分娩、授乳,以及出生儿均未见明显影响。其它研究:对关节软骨的影响:对幼年和3-4周龄大鼠、4月龄猎兔犬经口给药7天时,大鼠在300mg/Kg以上、猎兔犬在10mg/Kg以上出现关节软骨病变,并在幼、年轻猎兔犬中易发现关节毒性。在13月龄犬,经口投药7天时,在40mg/Kg剂量时出现极轻度的关节毒性。但在18月龄成犬静脉注射14天时,在30mg/Kg剂量时未出现关节毒性。光毒性试验:照射长波长紫外线(320-400nm),以小鼠耳廓厚度变化为指标研究光毒性时,经口给药剂量达200mg/Kg时,未见明显变化。
密封
尚不明确
国药准字H20080569
企业名称: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