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硝酸咪康唑软膏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硝酸咪康唑0.02克。
7.1-10元
膏剂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真菌性甲沟炎,体癣,股癣,手癣,花斑癣,妇产科,皮肤科,传染病科
1.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和食欲减退;2.少数患者可发生皮肤瘙痒、皮疹、头晕、发冷、发热等,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3.偶可发生正常红细胞性贫血、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如胆固醇和三酰甘油的升高)。偶可致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轻度升高。 脑脊液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显示咪康唑对胎儿有毒性,因此孕妇禁用该品;该品是否会分泌进入乳汁尚不明确,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该品。 儿童用药:由于儿童处在生长发育期,肝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老年患者用药:对肝功能出现减退的老年患者,用药量应酌减。
尚不明确。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皮肤感染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咪康唑为人工合成的I-苯乙基咪唑衍生物,为广谱抗真菌药,对皮真菌、念珠菌、醇母菌及其它藻类、子囊菌、隐球菌等具有遏制和杀灭作用,同时对革兰氏阳性球菌和杆菌也有很强的抗菌力。咪康唑作用于菌体细胞膜,改变其通透性,阻止营养物摄取,导致其死亡。该品在甲醇中略溶,在氯仿或乙醇中微溶,在水和乙醚中不溶。在4mg/L以下的浓度可遏制大部分临床分离的真菌。另外,咪康唑对金葡菌和链球菌及革兰阳性球菌和炭疽菌等也有效。
密封
尚不明确
国药准字H20053995
企业名称: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