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雷尼替丁
盐酸雷尼替丁,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二甲氨基)甲基]-2-呋喃基]-甲基]硫代]乙基]-2-硝基-1,1-乙烯二胺盐酸盐。
56-65元
片剂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疑为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对肝有一定毒性,但停药后即可恢复。 3.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其发病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 6.可降低维生素B12的吸收,长期使用,可致B12缺乏。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1.与华法林、利多卡因、地西泮、普萘洛尔等经肝代谢的药物伍用时,雷尼替丁的血药浓度不会升高而出现毒副反应。 2.与抗凝血药、抗癫痫药伍用时,要比西咪替丁为安全。 3.与普鲁卡因胺并用,可使普鲁卡因胺的清除率降低。 4.可减少肝脏血流量,因而与普萘洛尔、利多卡因等代谢受肝血流量影响大的药物合用时,可延缓这些药物的作用。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24个月
国药准字H53021420
企业名称:云南永安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