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硫酸阿米卡星
1-3.8元
颗粒剂
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及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出现肾功能衰竭的报道。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约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mg/ml,谷浓度5~10mg/ml;一日一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mg/ml,谷浓度应为<1mg/ml。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国药准字H32021854
企业名称: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