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盐酸西布曲明片
(±)N-{1-[1-(4-氯苯基)环丁基]-3-甲基丁基}-N,N-二甲基胺盐酸盐一水合物
2.8-8.3元
片剂
盐酸西布曲明适用于饮食控制和运动不能减轻和控制体重的肥胖症治疗,包括减轻体重和维持体重的减轻,治疗应与低热量饮食和运动结合进行。推荐用于治疗体重指数≥30kg/m2或27kg/m2(有其它危险因素如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等)的肥胖症患者。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口干、厌食、失眠、便秘等。在临床试验中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还有: 全身反应:发热。 (1) 心血管系统:心率增快、血压升高。 (2) 呼吸系统:气管炎、呼吸困难。 (3) 消化系统:腹泻、胃肠炎、牙病、胃肠胀气。 (4) 神经系统:不安、肢体痉挛、张力增加、思维异常、癫痫发作。 (5) 泌尿生殖系统:间质性肾炎、月经紊乱。 (6) 血液系统:因出血时间延长引起的皮肤
禁用于接受单胺氧化酶遏制剂(MAOI)治疗的病人。 禁用于对本品成份过敏的病人。 禁用于神经性厌食症病人。 禁用于接受其它中枢性食欲遏制药治疗的患者。 禁用于有冠状动脉疾病、充血心力衰竭、心律不齐、严重肝肾功能损害以及中风病史的患者。
1 肥胖症的治疗应以饮食控制和运动为基础。 2 器质性肥胖(如没有治疗的甲状腺功能低下)者应排除在应用本品范围之外。 3 在接受本品治疗前应检查血压和脉搏,且在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监测。对于那些使用本品时血压和脉搏持续增加的病人应考虑减量或停药。对于有高血压病史的病人应谨慎使用,血压不能控制或控制不好的病人应禁止使用。由于本品可能引起心率加快和/或血压升高,因此,在服药前和服药期间应经常监测血压和心率。
尚不明确
盐酸西布曲明用于中枢性肥胖症的治疗。本品通过其胺类(仲胺类和伯胺类)代谢产物作用于中枢,通过遏制去甲肾上腺素、5-羟色胺和多巴胺等单胺类递质的再摄取而减少食物摄入。本品对于去甲肾上腺素、5-羟色胺和多巴胺的释放无明显影响,此外本品及其胺类活性代谢产物无明显的抗胆碱、抗组胺和单胺氧化酶遏制作用。 毒理研究 重复给药:大鼠连续6个月给予西布曲明剂量达20mg/kg/d时,动物出现中枢兴奋症状,雌性动物反应大于雄性。血液学检查见雄鼠服药期间红细胞系减少,粒细胞系增多,平均红细胞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暂定24个月。
国药准字H20051959
企业名称: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