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厄贝沙坦片
厄贝沙坦。
33-36.9元
胶囊剂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2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1.以下列出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采用如下定义约定: 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偶见(≥1/1000,<1/100); 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 2.用于高血压: 在高血压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不良事件总发生率在厄贝沙坦组(56.2%)与安慰剂组(56.5%)间无差异。由于临床或实验室不良事件而终止治疗的发生率,厄贝沙坦治疗组(3.3%)要小于安慰剂组(4.5%)。不良事件发生与剂量(在推荐的剂量范围内)、性别、年龄、种族或治疗期无关。 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有1965名患者接受厄贝沙坦,以下是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 2.1神经系统异常-常见:头晕;偶见:体位性头晕 2.2心脏异常-偶见:心动过速,水肿 2.3血管异常-偶见:潮红 2.4呼吸、胸、膈异常-偶见:咳嗽 2.5胃肠道异常-常见:恶心呕吐;偶见:腹泻、消化不良/胃灼热 2.6生殖系统和乳房异常-偶见:性功能障碍 2.7全身性异常及给药处情形-常见:疲劳;偶见:胸痛 2.8检查: 常见:接受厄贝沙坦治疗组普遍观察到血浆肌酸激酶水平明显增加(1.7%)。但增加者中无一与临床可识别的骨骼肌事件有关。 3.用于伴有肾病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 除了在高血压项下提到的药物不良反应外,在伴有微量白蛋白尿和正常肾功能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中,报道有0.5%的患者(即偶见)出现体位性头晕和体位性低血压,超过安慰剂组。在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和明显的蛋白尿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中,报道有>2%的患者出现以下不良反应,并超过安慰剂组。 3.1神经系统异常-非常常见:头晕:常见:体位性头晕 3.2血管异常-常见:体位性低血压 3.3骨骼肌、结缔组织和骨异常-常见:骨骼肌疼痛 3.4检查: 在厄贝沙坦治疗的糖尿病患者中高血钾的发生率要高于安慰剂组。在伴有微量白蛋白尿和正常肾功能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中,应用厄贝沙坦300mg组的患者有29.4%(属于非常常见)出现高血钾(≥5.5mEq/L).而安慰剂组高血钾的发生率为22%。在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和明显的蛋白尿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中,应用厄贝沙坦300mg组的患者有46.3%(属于非常常见)出现高血钾(≥5.5 mEq/L),而安慰剂组高血钾的发生率为26.3%。在用厄贝沙坦治疗的伴有进展性糖尿病肾病的高血压患者中,有1.7%的患者(属于常见)出现血红蛋白减少,但无临床意义。 4.此外,厄贝沙坦上市以来,已有下列不良反应的报道: 4.1免疫系统异常一罕见:象其它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一样,少量病例出现诸如出疹、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等高敏感性反应。 4.2代谢和营养异常-非常罕见:高血钾 4.3神经系统异常-非常罕见:头痛,眩晕 4.4耳和迷路异常-非常罕见:耳鸣 4.5胃肠道异常-非常罕见:味觉缺失 4.6肝胆异常-非常罕见:肝功能异常,肝炎,黄疸 4.7骨骼肌、结缔组织和骨异常-非常罕见:肌痛、关节痛 4.8肾和泌尿道异常-非常罕见:肾功能损伤,包括个例在有风险的患者中发生肾衰。(请见注意事项) 4.9全身性异常-非常罕见:虚弱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怀孕的第4至第9个月。(参见【注意事项】)哺乳期。
1.低血压一容量不足患者:在无其它合并症的高血压患者中,本品极少导致低血压。与ACE遏制剂相似,在钠不足/血容量不足患者中,例如接受大量利尿剂和/或限盐治疗或血液透析的患者中,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在开始厄贝沙坦治疗前,必须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不足或考虑较低的起始剂量。肾血管性高血压:存在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个功能肾的动脉发生狭窄的患者,使用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时,发生严重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增加。尽管本品的研究中没有发现这种情况,但使用时应考虑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的类似效应。肾功能损害和肾脏移植:当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时,推荐对血清钾和肌酐定期监测。没有关于近期行肾移植患者使用本品的经验。 2.合并有2型糖尿病和肾脏疾病的高血压患者:在所有的亚组中,对晚期肾脏疾病患者研究结果进行分析显示厄贝沙坦对肾脏和心血管事件的效应是不一致的。尤其是本品似乎对妇女和非白种人群受益较少。 3.高钾血症:就如其它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使用本品过程中可能会发生高血钾,尤其是存在肾功能损害、由于糖尿病肾损害所致的明显蛋白尿和,或心力衰竭。建议密切监测这些患者的血清钾水平。 4.锂剂:不建议本品和锂剂合用。 5.主动脉和二尖瓣狭窄,肥厚梗阻性心肌病:就如使用其它的血管扩张剂,主动脉和二尖瓣狭窄及肥厚梗阻性心肌病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患者通常对那些通过遏制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抗高血压药物没有反应。因此不推荐这些患者使用本品。胎儿/新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尽管尚无本品在孕妇中使用的经验,但据报道,在妊娠中晚期,子宫内暴露于ACE遏制剂可导致发育期胎儿损伤和死亡。因此,与任何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相似,不得在妊娠期使用本品。如果在治疗期间发现怀孕,必须尽快停止本品治疗。 6.一般注意事项:对于那些血管张力和肾功能主要依赖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如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或者肾脏疾病患者包括肾动脉狭窄),使用能影响该系统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遏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治疗时,与出现急性低血压、氮质血症、少尿、或少见的急性肾功能衰竭有关。就如使用任何抗高血压药物,对缺血性心肌病或缺血性心血管疾病患者过度降血压可能导致心肌梗死或中风。如同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遏制剂所观察的结果,厄贝沙坦和其它血管紧张素拮抗剂在降低血压方面,对黑人的疗效明显差于非黑人,可能由于黑人的高血压患者中低肾素水平比例较高。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尚未研究厄贝沙坦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的影响,但根据其药效学特性,厄贝沙坦未必会对这类能力产生影响。在驾车或操作机器时,应该考虑到在高血压治疗中偶尔可出现头晕或疲倦。
尚不明确
1.厄贝沙坦是一种有效的、口服活性的选择性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亚型)拮抗剂。不管血管紧张素-Ⅱ的来源或合成途径如何,它应该能阻断所有由AT1受体介导的血管紧张素-Ⅱ的作用。其对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选择性拮抗作用导致了血浆肾素和血管紧张素-Ⅱ水平的升高和血浆醛固酮水平的降低。给予无电解质紊乱的患者单独使用推荐剂量的厄贝沙坦时,血清钾不会受到明显影响。 2.厄贝沙坦不遏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激肽酶Ⅱ),在该酶的作用下能生成血管紧张素-Ⅱ,也能将缓激肽降解为非活性代谢物。 3.厄贝沙坦的活性不需要代谢激活。在使用与临床相关剂量时没有异常的机体或靶器官毒性作用的证据。在临床前安全性研究中,高剂量(鼠使用剂量为≥250mg/kg/日:恒河猴使用剂量为≥100mg/kg/日)的厄贝沙坦导致了红细胞参数(红细胞数,血红蛋白,血容比积)的减少。在很高剂量时(≥500mg/kg/日),厄贝沙坦可在鼠和恒河猴中诱导肾脏变性作用(如间质性肾炎,肾小管肿胀,血浆尿素氮和肌酐浓度的升高),被认为是继发于该药的低血压效应,后者可能导致肾脏灌注不足。而且厄贝沙坦可诱导肾小球旁器的增生,肥厚(当鼠使用剂量为≥90mg/kg/日;恒河猴使用剂量为≥10mg/kg/日)。所有这些改变被认为是由于厄贝沙坦的药理作用所致。就厄贝沙坦在人类使用的治疗剂量而言,肾小球旁器细胞的增生/肥厚与其无关。
30℃以下干燥处保存。
36个月
国药准字H20040996
企业名称: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