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开胜教授谈植物人正确认识及诊断标准

发布时间:2013-03-27 求医网

  记者:今天我们就植物人方面的问题采访了延安大学附属医院 神经外科赵开胜教授。赵教授,您好。首先我想问的是什么是植物人,如何正确认识植物人?

  赵开胜教授: 植物人在国际医学界通行的定义是持续性植物状态,简称PVS。所谓植物状态是因颅脑外伤或其他原因(如溺水、中风、窒息等)大脑缺血缺氧、神经元退行性改变等导致的长期意识障碍,病人表现为对环境毫无反应,完全丧失对自身和周围的认知能力;病人虽能吞咽食物、入睡和觉醒,但无黑夜白天之分,不能随意移动肢体,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只能保留躯体生存的基本功能,如新陈代谢、生长发育。

  ■ 植物人与脑死亡的区别

  脑死亡的病人是不能存活的,其主要特征是自主呼吸停止、脑干反射消失。而PVS患者有自主呼吸,脉搏、血压、体温可以正常,但无任何语言、意识、思维能力。他们的这种植物状态,其实是一种特殊的昏迷状态。因病人有时能睁眼环视,貌似清醒,故又有“清醒昏迷”之称。

  ■ 许多“植物人”实为长期昏迷

  什么样的人能被定义为PVS,目前国际学术界尚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持续昏迷3个月以上;有人认为要持续昏迷6个月以上;大多数人认为,当持续昏迷超过12个月以上时,才能被定义为PVS。

  由此可见,目前大量报道的被促醒并恢复意识的病人,许多都不是严格科学定义上的PVS。真正苏醒的PVS病例还是非常罕见的。那么,这些被报道苏醒的“PVS”,到底该如何准确定义呢?从医学角度看,这些病人其实是属于“长期昏迷”。

  昏迷在临床上被定义为眼睛闭合的无反应状态。昏迷时间超过1个月,被称为长期昏迷(也有观点认为超过2周就属于长期昏迷)。长期昏迷又可以分为昏迷、植物状态、轻微意识状态等。如果一个昏迷患者存活下来,植物状态或轻微清醒状态就开始了。

  ■ 长期昏迷病人苏醒不是医学奇迹

  临床上,长期昏迷患者苏醒并不少见。有调查资料表明,10%~50%的颅脑创伤长期昏迷患者能够苏醒。

  目前,国内外已有不少针对颅脑创伤后长期昏迷或植物状态进行康复治疗的专门单位和机构,并已建立了一系列颅脑创伤长期昏迷或植物状态患者的诊断标准及综合治疗措施。例如美国国际昏迷康复研究所(ICRI)自1977年开始建立以后,已经治疗了超过250名植物状态的患者,其中92%从长期昏迷中催醒过来,35%生活已能自理,57%在体格、精神和智力方面的能力得到明显改善和进步,只有4%的病例没有任何改变。而这些患者在入院时均已处于昏迷或植物状态超过6个月以上,这些统计结果是令人振奋的。

  ■ 大脑奥秘有待进一步探索

  在20世纪前25年,严重颅脑创伤患者的死亡率高达60%~70%。大部分患者在伤后几天内死亡,或者在随后的几周内死于严重并发症。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使严重颅脑创伤患者得到了更多的存活机会,死亡率以每10年10%的速度下降。但与此同时,长期昏迷或植物状态的病人开始不断增加,这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一系列严重问题。如何通过医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对颅脑创伤后的严重状态有一个科学明确的认识,使颅脑创伤昏迷患者得到较好的治疗效果,重新回到社会中去,减轻社会和家庭的负担,对于临床医师来说仍然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一般认为,颅脑创伤3个月后仍处于植物状态的患者不会产生明显的恢复。但也有一些文献报道,这样的患者获得了后期恢复。美国报道,有一些患者在颅脑创伤后4~8个月从植物状态中恢复过来。还有报道说有1名43岁的男性患者,在缺氧性脑损伤处于植物状态17个月后开始出现意识,尽管他还不能认识照片中的人,也不能阅读,但他已能讲故事和笑话。此外,在对30名持续性植物状态患者5年的随访中,有5名患者从植物状态中恢复过来,其中1名61岁的老年妇女,在蛛网膜下腔出血后处于植物状态3年,后恢复到可以阅读,看电视,进行简单的数字加减法计算,自行吃饭,不需要轮椅,说话流利的水平。

  人类对大脑的认识还远没有达到能揭示其奥秘的程度,很多事情还只能被称为奇迹。对颅脑创伤后昏迷催醒治疗还存有争议。颅脑创伤后遗留的不同程度的功能和认知缺陷,给患者和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因此,任何对患者植物状态恢复或改善有作用的疗法,都值得我们去尝试,以达到努力改善颅脑创伤患者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的目的。

  美国神经病学学院(AAN)提出确定植物状态要满足4个条件:

  ①没有按吩咐动作的证据;

  ②没有可以被理解的言语反应;

  ③没有可辨别的言语和手语来打算交谈和沟通的表示;

  ④没有任何定位或自主的运动反应迹象。

  只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即可确定轻微清醒状态:

  ①出现可重复的但不协调的按吩咐动作;

  ②有可被理解的言语;

  ③通过可辨别的语言或手语来进行沟通反应;

  ④有定位或自主运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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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植物人及其诊断标准是什么?

  赵开胜教授:

  植物人在国际医学界通行的定义是持续性植物状态(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 PVS)。所谓持续性植物状态(PVS)是因颅脑外伤或其他原因(如溺水、中风、窒息等)大脑缺血缺氧、神经元退行性改变等导致的长期意识障碍,病人表现为对环境毫无反应,完全丧失对自身和周围的认知能力;病人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只能保留躯体生存的基本功能,如新陈代谢、生长发育等等。

  Jennett和Plum在1972年提出PVS时,并没有明确持续多长时间才能称为“持续性”。因此,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持续性”的概念使用比较混乱。关于持续的时间,有的认为短则2周,长则6个月。并不是如国内的江教授所说的“多数人坚持认为12月以上”才算PVS的论述。多数认为,植物状态持续1个月以上者,即可称为PVS。

  1994年美国多学科PVS研究组提出的“植物状态”(VS)新概念是:“患者完全失去对自身及周围环境的认知,有睡眠-醒觉周期,丘脑下部及脑干的自主功能完全或部分保存”。此种状态可以是短暂的,是急性或慢性严重脑损伤恢复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也可以是长期性的。VS也可能是神经系统某些变性或代谢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不断进展的结果。急性外伤性或非外伤性脑损伤后1个月的VS即可诊断为PVS,而变性或代谢性疾病或发育畸形所致的植物状态,必须持续1个月以上才能诊断为PVS。但日本学者大多主张以3个月为界限。

  多数学者认为,VS的诊断主要根据临床表现,客观检查如EEG、SEP、BAEP、CT、MRI和SPECT只能作为辅助参考。

  1996年及2001年南京PVS会议明确了我国诊断标准如下:⑴认知功能丧失,无意识活动,不能接受指令;⑵保持自主呼吸和血压;⑶有睡眠-醒觉周期;⑷不能理解和表达语言;⑸能自动睁眼或在刺激下睁眼;⑹可有无目的性眼球跟踪运动;⑺丘脑下部及脑干功能基本保存。以上状态持续一个月以上者即为PVS。

  对此提出的鉴别诊断是:⑴昏迷:昏迷是既无觉醒也无认知,包括迁延性昏迷在内绝大多数患者不能睁眼。而VS是有觉醒而无认知,能睁眼。⑵脑死亡:包括脑干功能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丧失,无法保持自主呼吸和血压,必须用呼吸机、药物才能维持。而植物状态脑干功能基本保存,可保持自主呼吸和血压。⑶闭锁综合征:病人桥脑基底部损伤致其以下双侧锥体束损害,除眼睛能活动外,随意运动丧失,但意识完全清醒,能用眼球垂直运动或睁闭眼示意。⑷最低意识状态:一种意识的严重改变情况,有极小但很明确的自我和环境觉醒的行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