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3-27 求医网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光临求医健康访谈间,今天非常高兴请到哈尔滨市儿童医院 康复科金春权教授到我们的访谈间,与大家谈一谈植物人方面的问题。金教授,您好。首先我请您跟我们谈谈植物状态方面的认识?
金春权教授
金春权教授:近年来,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进步、社会急诊体系的逐步完善,危重患者的死亡率明显降低。临床上可以见到越来越多的植物状态(vegetative state, VS)的患者,这一现状给医疗和社会带来诸多新的问题,值得思考。
最早是在1972年由Jennett和Plum在Lancet上首次提出持续性植物状态(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 PVS)的概念[1],用以取代当时混杂应用的名词如极深度昏迷、运动不能性缄默、长期性、不可逆性或稽延性昏迷、去大脑或去皮层状态等,这一见解逐渐为各国学者所采纳。1994年美国PVS多学科联合会对持续性植物状态下的定义为:“患者完全失去对自身及周围环境的认知,有睡眠-醒觉周期,下丘脑及脑干的自主功能完全或部分保存”[2]。美国近年来统计国内约有10,000~25,000成人和4,000~10,000儿童处于植物状态。我国尚无准确的统计资料, 初步估计我国约有70,000~100,000患者。此类患者死亡率高,致残严重且缺乏有效治疗,由此导致的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支出给国家、企业、社会、家庭造成沉重的负担,引起了医学界和全社会的关注。我国北京的专家对凤凰卫视女主持刘海若的成功救治以及美国佛州植物人特丽.夏沃事件更加引起人们的重视。
1 意识状态(水平、范围和内容)的分类
在深入理解植物状态这一概念时,首先要清楚明确意识的定义与内涵,其次有必要理清正常与异常意识状态的分类。
关于意识的定义与内涵:意识是指机体对自身和外界的感知与理解的功能,包括水平的高低、范围的大小、内容正确与否等内涵。正常清醒意识状态的维持有赖于脑干网状上行激活系统、丘脑中继整合、皮层功能的正常运行。
关于意识障碍的分类:1993年美国神经病学会建议临床上意识障碍的命名只保留了三个名称即昏迷、闭锁状态、持续性植物状态,其它命名应予以废除[3]
[page]植物状态的定义是什么[/page]
记者:植物状态的定义是什么?
金春权教授:Jennet和Plum最初提出采用PVS来描述严重脑损伤患者表现出的无意识功能而保持睡眠-觉醒周期、原始姿势反射和眼球运动的状态,即觉醒而不清醒(wakefulness without awareness)的状态。他们认为,此综合征关键是对外界无任何适应性反应,对传入和传出信息无意识思维,仅是觉醒而已。为统一对PVS的认识并与国际接轨,1996年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在南京召开“制定我国持续性植物状态诊断标准专家讨论会”[4],重点讨论PVS的命名、定义及诊断标准。会议确定植物状态定义为对自身和外界认知功能完全丧失、能睁眼、有睡眠-觉醒周期,丘脑下部、脑干功能基本保存。”此定义与前述1994年美国PVS多学科联合会提出的定义基本一致。其中,认知功能丧失是指对自身或外界刺激(如视、听、触、痛等)缺乏有意识的情感和行为反应;丘脑下部及脑干功能指心跳、呼吸、血压、脑干反射(包括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头-眼、前庭-眼、咳嗽、作呕反射)。上述定义明确地界定、统一了植物状态的含义,有助于临床和科研工作的进行。